Conflict with mother-in-law
(2008)
婆婆丁佳珍与儿子马春林和儿媳金宛儿生活在一起。新婚的儿媳与婆婆由于年龄,文化背景的不同,婆媳俩的关系越来越紧张。两面为难的儿子马春林万般无奈之下求助了街道办。但是事情不但没有解决反而使婆婆丁佳珍误会了儿子儿媳的想法,从而产生了更大的矛盾。最后在居委会主任马华的建议下,通过真爱,最终融和和婆媳俩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