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ot 'Em Up
(2007)
硬汉与baby?显然,这不是好莱坞独创的戏剧形式,但只有在美国才能将这种形式化的强烈反差发挥到淋漓尽致。史密斯先生,没有人知道他来自何处,去往何方,有的时候,他就像是龟缩在街角的最普通的流浪汉,为了一点残羹剩饭可以和野狗大打出手……很少有人能够了解,他其实是这个世界最残暴、最无情的男人--至少有一位准妈妈知道,所以她才会在大腹便便的时候就将孩子的生命托付给他。史密斯对于这样的委托有点嗤之以鼻,一个孩子能引来多大的杀身之祸? 在经历了几次的枪林弹雨,孩子的生母也一命呜呼之后,史密斯先生终于意识到原来自己当初的想法实在是太简单了,即使是这个世界上最无辜的生命,也有可能招致最邪恶的报复。当史密斯再一次在枪战中带着婴儿成功生还后,他了解到追杀他们的其实是一个专门培养神秘的暗杀高手的犯罪组织,头头叫赫兹,出于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他要抹杀这个婴儿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的一切痕迹。 在子弹聚集成的疾风骤雨中,面对着每一场无法想象的枪战时,一直独来独往惯了的史密斯也颇感吃不消,他找来旧相识,一个名叫DQ的妓女帮他照顾孩子,两人结成了暂时的伙伴。他们想要知道的是,这其中到底牵涉了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为何会有人想要一个连话都不会说的婴儿的性命。这个临时组合在一起的“爸爸”、“妈妈”虽然不太靠得住,但他们至少达成了共识,那就是拼尽一切,也要保住孩子。可是,他们遇见的每一个人似乎都对这个婴儿恨之入骨,欲除之而后快,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