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ght and Fog
(2009)
灭门案发三日后——死者家属小徐到医院去认尸被记者包围。 灭门案发两日后——死者邻居黄太吓得半死要易装避过记者回家收拾几件衣服马上搬走。 灭门案发六小时后——死者朋友小莉和其他在庇护中心的被虐妇女看见电视的凶杀案报导后,失控似地嚎啕大哭,整个中心乱成一片。 在警察局的会见室,黄太在对著录影机录口供。她忆述第一次在河畔看见死者王晓玲和她的两个小女儿——李美仪和美香——一边吃汉堡包,一边看着别人在跳健康舞。黄太主动和她们搭讪,而且更出50元为王晓玲交第一个月的健康舞费。 其实王晓玲和她的丈夫李森,跟其他在天水围娶大陆老婆的家庭没有两样:丈夫年暮留在家中照顾小孩,同时又不停怀疑年轻的老婆不忠。每天当李森骑单车送两个女儿到幼稚园上学后,便装成顾客到王晓玲当女侍应的茶餐厅“监视”着她。的确王晓玲在这间茶餐厅里是很出众,年轻貌美、身材又好。那一天她在白色的制服里穿上一件深色的乳罩,与李森搭抬的两个男人就在窃谈她的胸部。 李森在人前总是表现得自控、若无其事。他高大又五官端正,只要有些事业,肯定是一个很有型的中年男人,可是现实的他是一个失业的闲人。过去香港地产好,他做装修,工作多得做不完;但现在经济萎缩,他有时甚至要向和前妻生的儿子(18岁)借钱度日。李森只好整天去河边钓鱼,表面是气定神闲地钓,内心却是无限郁结。一旦有鱼上钓,便把鱼线暴力地拔出,将鱼嘴撕破。 晚上李森黑暗的一面就更不节制。早上他在茶餐厅看见其他男人对自己老婆不礼貌,心中其实是很醋和怒;在床上他就通过性虐待将这一切发泄在王晓玲的身上。搞到半夜王晓玲受不了,就逃到楼下公园黑暗的角落偷偷地哭,血从大腿流到小腿,而她只是使劲地深呼吸,尽量去嗅从不远处吹来的大陆气味。 在黄太的录影口供中提到其实李森一早就将他的杀人计划宣扬:他用最平淡的语气说出“一定要做单轰动全港的事,一死就没有一个人逃得了。”而王晓玲也曾把李森的刀给黄太藏起来,想避过一劫。直到有一天李森把王晓玲和两个女儿轰了出门,也许李森存心只是威吓她们,并非真心想赶走妻女;而王晓玲当时其实亦不知所措。但巧合的是对门的黄太出来看见情况就热心地把王晓玲带到洪延龙议员寻找协助。 年轻的洪议员很想帮助王晓玲,可是他能做的也只不过是把事件放入虐妻过案机制:转介社工,入住庇护中心。事情升级了:家里的事走向整个社会了。 在庇护中心王晓玲遇到同乡小莉,她也有到警察局做录影口供,说了很多庇护中心的事。 王晓玲在庇护中心被安排到最后的一间房间。在走过长长的走廊,眼前的一切就像一个集中营,住满了被男人打得伤痕累累、精神受困扰的女人及她们的孩子。有几个顽童一边走,就一边欺负她的两个小女儿。同房的一个印尼女人想霸占她的床,可是小莉替她出头。晚上小莉还为王晓玲起了一卦,说“除非离开李森,否则死路一条。”开始,王晓玲萌生去意。 既然事情已经闹大,李森也不笨;他去找洪延龙敌对党派的区议员出面。王晓玲想离婚自己申请综缓,但未够七年居留期,想起黄太曾暗示李森非礼自己女儿,便打算用此作特殊理由离婚。但是两个女儿没有作出有力的证明,社工便没有跟进,只把他们的过案作为一般家庭纠纷处理。最后也只是劝李森让妻子去深圳和她的家人暂住一段时间。 毕竟无论去留总要面对面说清楚,王晓玲再一次带着两个女儿回去天水围。可是回去当晚,李森又再虐待老婆,而且更割伤了王晓玲的腿,惊动了警察,把王晓玲一人送到医院救治,之后再送她到庇护中心。 因为小莉等人开过记者招待会要求改善庇护中心的情况,所以这次王晓玲来到庇护中心感觉好很多,而且正在准备复活节联欢会。在欢乐的气氛中,小莉提议王晓玲跟她去中环的释法游行,同时介绍一个妇女运动份子帮助她办离婚。但王晓玲的手提电话响了,是李森要胁她马上回家,否则杀死两个女儿。王晓玲担心两个女儿,着意先回去接了女儿,然后再会合她们去游行。 在河边,王晓玲看见李森在钓鱼,两个女儿在旁边。王晓玲本来只想带了女儿便马上离开,但忽然李森抓着王晓玲的手,温柔地保证不性虐待她,要求她回家最后一次做爱。 在下午二时,李森和王晓玲一家四口最后一次被电梯里的蔽路电视拍摄下来。一家人回到屋里,铁闸关上、木门也被关上。良久,良久,从里面传来刀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