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
青年女生产队长淑芳是个热爱劳动、关心集体的好媳妇,而婆婆李大娘却埋怨她“心眼不够数”。在李大娘看来,为了集体忘记个人的人是“心眼不够数”,但在淑芳看来,自私自利的人才是真正心眼不够数。一天,生产队长淑芳去锄自留地,中午了婆婆做好饭,仍然不见淑芳回来。其实淑芳没有去锄自留地,她见队里的谷苗有人锄得质量不好,就重新锄了一遍。这块地是金贵嫂锄的,记工员二妞扣了她的工分。金贵嫂来找生产队长淑芳,淑芳不在,便请李大娘向淑芳说情,要求还给她扣去的工分。淑芳坚持原则,大公无私,拒绝了金贵嫂的请求和婆婆的劝说,使金贵嫂败兴而归。可是,二妞忽然把扣金贵嫂的工分还给她,老支书还决定奖励她两分。搞得金贵嫂莫名其妙,她到地里一看才知道是淑芳替她又锄了一遍。李大娘听说淑芳没去锄自留地,非常生气,扛起锄头走了,淑芳拦也拦不住。金贵嫂知道是淑芳替她锄地,心里非常惭愧,要把奖给她的工分送给淑芳,淑芳不肯接受。这时老支书长松叔来了,他不了解实情,又把金贵嫂大加表扬一番,金贵嫂哭笑不得,终于认识到自私自利的错误。李大娘到自留地,发现地已锄完,以为是儿媳妇故意和她开玩笑,回到家里才知道是老支书和社员见淑芳因公忘私,主动替她锄了自留地,事实教育了李大娘,使她认识到“心眼不够数”的不是儿媳妇,而是自己,因为过去在她思想上只有个人没有集体,今后决心要向儿媳妇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