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The River
(1958)
安徽宿县某农村妇女陈淑贞,响应党的号召,参加了农业互助组。当时有一些妇女和缺少劳动力的人家还留在组外,陈淑贞便在指导员杨德丰的支持下,从原来的互助组退出来,把一些没有参加互助组的妇女组织起来,成立了“三八”互助组,种麦的时候她们没有耕牛,便大家凑钱买来耕牛翻地。不料麦苗刚刚长出便遇到霜冻的袭击。别的互助组纷纷把麦苗犁掉重又种上杂粮。遵照上级指示,陈淑贞和“三八”互助组的组员们浇水救苗,麦苗又重现生机,小麦获得丰收。一次,互助组成员之间在劳动时产生了纠纷,陈淑贞又把大伙组织起来成立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并被选为社长。合作社成立的第一年,洪水泛滥,庄稼被水淹了。陈淑贞带领大家排水抢种,最后获得了粮食大丰收。五七年反右运动中,陈淑贞坚持把余粮卖给国家,与社长周夏路破坏统购统销的行为作了斗争。之后,她又带领农民挖洞开渠,把旱地变成水田,防治了旱涝灾害。人民公社在宿县的土地上成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