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西苓,原名沈学诚,笔名叶沉,浙江省德清人,是中国三十年代著名的电影、戏剧艺术家,他所编导的影片都不同程序地反映了现实生活,有鲜明的反帝反封建的抗日爱国思想,他的《十字街头》和袁牧之导演的《马路天使》标志着中国左翼电影发展的第一个高峰,沈西苓能编善导,能诗善画,又会翻译,是个全才艺术家,1940年12月17日病逝重庆,年仅36岁。
1928年从影,在杨耐梅自组公司投拍的影片《奇女子》中任角色。次年在民新公司主演《风流剑客》,反响平平。此后进入明星公司,与郑小秋主演《战地小同胞》、《琵琶春怨》,与龚稼农主演《勇士救美记》,与艾霞主演《时代的儿女》,与高占非主演《重婚》,与宣景琳主演《乡愁》,等等。因与同在明星公司的男演员高占非闹感情纠葛,放弃银幕生涯,改行学习法律,1936年退出影坛,在上海挂牌当律师,在女明星当中,走出一条不寻常之路。
宣景琳,中国早期著名女演员。1925年入明星影片公司,主演《最后之良心》、《上海一妇人》、《盲孤女》、《真假千金》《银幕艳史》等影片。1931年为天一影片公司主演有声片《歌场春色》。与张织云、杨耐梅、王汉伦一起被评为上海滩1926年四大女明星。与其他三人相比,她以戏路广著称,既能演狐媚角色,也能演悲剧女性。解放后进入上海电影制片厂。 宣景琳的父亲是上海的报贩,她在教会办的慕尔堂念书,虽不交学费,但不愿忍受有钱同学对她的歧视而离校跟人学唱京戏。在夫母长兄先后患病,她不得已卖身妓院,少女时代就堕入火坑。过了几年卖笑生涯后,她梦想跳出深渊,把希望寄托在海上名绅之子王六公子身上。王公子虽对她一片痴情,然而父亲绝对不肯让儿子与妓女结婚。 一个偶然的机会,郑正秋选中宣景琳来演《最后之良心》的反派配角,发现她有演戏才能,就接连让她演几部影片。 宣景琳拍影戏不为出名,只想积蓄酬金为自己赎身,改变身份。不料她的秘密被人发现,积蓄被妓院没收。郑正秋知道后,就由“明星”出钱为她赎身,还编写了一部妓女生活的剧本《上海一妇人》,请宣景琳主演。她现身说法,受到观众赞赏,宣景琳正式成为“电影明星”。宣景琳获得了人身自由,又有了“电影明星”的身份,就要王公子名正言顺地向父母提出,双双成婚。可是王父仍以她出身低贱,婚后不许进王家大门。婚后宣景琳不断拍片,然丈夫却受到来自家庭和社会的种种压力,更因电影圈内外对宣景琳的流言蜚语,使他们夫妻产生误会,以致失和分手。 多年接二连三的拍戏之后,宣景琳不再年轻,身体衰弱,终于病倒。从此,人们都以“人老珠黄不值钱”为由,不再请她拍戏。她从此退出影坛,以过去电影明星的声誉作为她的嫁妆再嫁。可惜对方虽有家财,却浪荡成性,坐吃山空。 直到解放,她才进了“上影剧团”,新中国成立后,息影十年的宣景琳在上海电影制片厂拍了《家》、《长虹号起义》、《三八河边》、《家庭问题》等片。比起同时代其他女艺人,她艺龄最长、寿命也最长。
中国著名演员。赵丹的父亲在南通开设影戏院,少时受家庭熏陶,酷爱艺术。中学时代,曾与好友顾而已、钱千里、朱今明等组织“小小剧社”,演出过一些进步话剧;毕业后考入上海美术专科学校,学习国画,专攻山水。其间参加了美专剧团、新地剧社和拓声剧社,并积极参与“左翼剧联”的活动,改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