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rry Milam

2016年
2011年
2009年
2008年
剧情: FBI探员亨瑞与肥胖的母亲玛蒂相依为命。由于工作需要,亨瑞被派往华盛顿。临行前母亲玛蒂依依不舍,看着长大的儿子就要离自己而去,正所谓儿行千里母担忧。但玛蒂把自己的担忧全部发泄到食物上,在亨瑞刚刚登上飞机的时候,她就坐在机场的候机厅里饕餮起来。一位路过的旅人看着玛蒂的邋遢样,就往她的杯子里施舍了一枚硬币。看着杯子里的硬币,玛蒂也在思索自己的人生。   三年后,当亨瑞回家发现肥胖的母亲恢复了苗条的身材,吃惊不已。同样吃惊的还有玛蒂,因为亨瑞告诉她,他已经与自己的一名同事艾米丽订婚了。本来美好的一家三口周末出去游玩,不想半路突然杀出了一位西班牙籍的中年帅哥汤米。越老越痴狂的玛蒂顿时找不着北了,就连没过门的儿媳妇也觉得不错,只有亨瑞怀揣着一颗警惕的心,生怕老妈被坏人拐带走了。果不其然,汤米是欧洲一个盗窃团伙的头脑。他们专门盗窃昂贵的艺术品,并倒卖到黑市。就在上个月,汤米才在法国被捕。这次他们来到美国,也是为了一尊雕塑。于是,亨瑞被指派监视汤米,而老妈也成为了任务的牺牲品,任由得两人打情骂俏。   就在汤米侦察好了博物馆的地形后,他们终于要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下手了。他们先是摆弄着一架遥控飞机不停地惊醒报警铃,以图来骚扰警察,使他们认为是设备故障,从而麻痹他们。接着,又拦截了视频监控图象,营造了一切正常的假现象。在迷倒了现场的保安后,他们成功偷窃了大师的雕塑。正当他们打算逃离现场的时候,报警系统被从新启动,汤米被困在了里面。他这才发现,原来同甘苦共患难的兄弟,跟本就没打算救他脱生。汤米作为团伙头脑,自然不能忍受自己手下人的叛变,毅然追了上去。一场枪战虽然没能拦截叛徒,但却留下了雕塑。赶来的亨瑞正在暗喜解除了汤米这眼中钉时,逃蹿的犯人来电话威胁玛蒂的生命安危。众人又赶往玛蒂家解救。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
剧情:  故事发生在一个让人备感亲切的谈话类节目的大环境中,身为洛杉矶最知名的主持人的罗斯科·杰金斯,其实来自于一个普通的南方家庭--在杰金斯这个姓氏里,似乎也只有罗斯科的名字是真正叫起来掷地有声的,他的成就足以让整个家族都出人头地……然而风光的背后,也有着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事实,因为罗斯科已经有整整9年不曾回过生他养他的老家了。   罗斯科在电视节目中有一个响当当的艺名,那就是RJ·史蒂文斯,他通过在节目中宣扬“Team of Me”的哲学体系,而变成了“人人为我”的一代宗师,身边不但环绕着数百万个为他如痴如狂的忠实拥趸,还为他赢来了美丽的电视女明星比安卡·基托斯的青睐和数不尽的美钞--RJ这9年来的亲身经历,活脱脱就是一个好莱坞梦实现的最佳典范。   虽然RJ一直有意回避有关他在乔治亚州的老家的点点滴滴,可是再难堪的噩梦,也有不得不面对的一天。RJ的父母结婚50周年了,他们办了一个特别的宴会,作为儿子的RJ,再也找不到理由缺席这场聚集了杰金斯家所有家庭成员的party了。正好,对于RJ来说,他也已经整理好心情蓄势待发,这个知名的电视主持人带着他10岁的儿子和即将迎娶进门的未婚妻比安卡“荣归故里”,他要用自己的成就向所有的家人证明,当初那个总被他们无情地挑剔的笨男孩,如今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了。RJ甚至还为这次“回家”,制定了一系列万无一失的计划……   然而,不幸的是,RJ的如意算盘在遇到自己的父母、极具压迫性的哥哥奥蒂斯、晦涩阴暗的堂兄雷吉、大嗓门的同时也很性感的妹妹贝蒂、年轻时的梦中情人露辛达以及一直视彼此为竞争对手的堂兄克莱德之后,皆落空了。这些虽然疯狂却也极端可爱的“家人”,对RJ特别装出来的“来自于大城市”的高傲态度不以为然,而且还事事挑战他能够承受的极限,迫使RJ从不同的角度重新审视镜子中的那个自己--也许在洛杉矶,他是一个大明星,但回到了家,面对着那些只会轻描淡写地说“欢迎回家,罗斯科·杰金斯”的亲人们,他也只是他们眼中最普通、最熟悉的家人而已,一个他们记忆中永远啥啥不会的笨小子。
2007年
剧情:  每一个人,都在天堂与地狱之间不停地徘徊,一步之差,就会万劫不复。   大多数时间里,我们呈现出来的都是一个极其正常的自我,有点小缺陷,也会犯点小错误,但总地来说,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可以宽恕的……我们还会将那个时刻蠢蠢欲动的邪恶自我尘封起来,打上烙印,可能有的人一辈子都不敢确定自己是否真的存在着第二种人格,因为当习惯成自然之后,我们的行为和选择也就变得理所当然。   当然,这种生存的常态在布鲁克斯先生身上是不适用的,因为他远比普通人要成功得多:富有的商人、慷慨的慈善家、贴心的丈夫、可敬的父亲……这些赞美的词语似乎仍然无法全面地概括出他的好。布鲁克斯先生还是自己所在社区一言九鼎的大家长,邻里有困难了,都会找他帮忙--是的,每一个人都说:他是完美的。   但是,恐怕任谁都想象不到,这样一个西装革履的翩翩君子,其实也窝藏着一个不为人知的险恶秘密--他的另一个身份是极度嗜血、声名狼藉的连环杀人犯,外号叫“拇指纹杀手”。他的手法利索、计划周密,即使是罪犯,也是最聪明的那种,直到现在,从没有人对布鲁克斯先生产生过哪怕一丁点的怀疑。   在布鲁克斯先生的主观意识里,其实还是非常渴望停止这种需求无度的杀人行为的,可是他那病态的强迫性的杀人冲动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占据了他整个身体,使布鲁克斯先生分裂出另一个人格--马歇尔,是这个世界上最狡猾、最邪恶的杀人凶手,布鲁克斯先生只能自欺欺人地将所有的罪过都归结在马歇尔的强势上。   当布鲁克斯先生再一次向有如毒瘾的杀人欲望屈服时,他杀死了一对夫妇,也犯下了生平第一次、也是最致命的一次错误--他作案的过程,被一个有偷窥欲的摄影师拍了下来……然而,这位摄影师并没有选择报警,而是拿着这一沓相片勒索已经是社会名流的布鲁克斯先生。与此同时,女警探特蕾西也将怀疑的目光投射过来,布鲁克斯先生第一次置身于双重的危机之中,能否继续隐藏他的秘密身份,全看他最终的一搏是否能够奏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