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issa Ghavami

2012年
剧情: 向来自于上世纪60年代的让人心醉神迷的摇滚乐致以最崇高的敬意,而夹杂在其中的,则全部都是与梦想有关的追求与纠结,它们中的一些,变成了真正的现实,当然,也有一部分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奢望……第一个走进大家的视线当中的,是拥有着一头浓密的卷发的小伙子道格拉斯(约翰•马加罗饰),鉴于滚石乐队风靡一时的影响力,也促使他和他的两个好朋友吉恩(杰克•休斯顿饰)还有韦尔斯(威尔•布里尔饰)在当地组建了一支摇滚乐队——情窦初开的道格拉斯迷上了学校里的美女格蕾丝(贝拉•希思科特饰),可是他却泄气地发现,对方似乎只对那种运动健将式的风云人物情有独钟。 所有的一切都源于乐队里的主唱吉恩在饮食方面太不注意了,结果导致嗓子发炎失声,这个时候道格拉斯站了出来,并证明自己同时还是一位非常出众的歌手。除了与乐队一起经历的混乱与动荡,道格拉斯还得小心地应对和处理与他那意大利裔的美国家庭之间的有点紧张的关系,特别是在圣诞节期间,几乎到了一触即发的临界状态……道格拉斯看上去有点像是年轻时候的鲍勃•迪伦,当然,你也可以说他是在刻意地模仿,所以当他一身摇滚装扮地从学校回到家中的时候,他那倍感压抑的妈妈安蒂妮特(莫莉•普莱斯饰)只是嫌恶的摇着头,还有他的爸爸帕特(詹姆斯•甘多菲尼饰),从不吝啬他对自己儿子的不满与指责。 由于帕特被诊断出患上了癌症,所以他自然希望生命中最后的这段时光,儿子能够陪在他的身边,也使得道格拉斯陷入到了一个两难的境地——难道他真的别无选择,只能就此放弃自己的音乐梦吗?
2009年
剧情: 《洛杉矶时报》的记者斯蒂夫·洛佩兹(小罗伯特·唐尼饰)最近有些流年不利,离婚不久的他在报社里他一直负责着一个专栏,常年来也积累了不少的读者,不过最近,他一直在写的专栏灵感枯竭,斯蒂夫找不到更好的题材来让他发挥,但主编给他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几次让斯蒂夫萌生转行的念头,转头骑着自行车早锻炼的时候,又因为要避让一只正在公路上悠闲遛弯的小狗而摔了个头破血流,在医院缝了十来针,伤口还没好的他,为了寻找新的新闻素材,不得不带伤上阵,四处奔波。   某一天,斯蒂夫在街上偶遇了一个拣垃圾的拾荒者(杰米·福克斯饰),坐在街边的这位黑人青年自顾自的拉着小提琴,而他身边则是拿着手推车装满的整整一车垃圾。这位黑人拉出的旋律极其动听,吸引了斯蒂夫的注意,等着他走过去之后才发现,小提琴上竟然只有两根弦!靠这两根弦他也能拉得这么好,这让斯蒂夫有了强烈的好奇心,交谈下才得知,这名黑人青年叫纳撒尼尔·埃尔斯,而且他还自称去过城里最好的音乐学院进行学习。可为什么这么有天分的音乐人,会沦落到如今到街上拣垃圾的地步呢?   抱着这个疑惑,斯蒂夫打电话到了纳撒尼尔曾经就读的音乐学院,校长解开了他的疑惑。原来纳撒尼尔患有精神分裂,虽然他很有音乐天分,但却无法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学习,最终只能退学,靠着拾荒来解决温饱问题。斯蒂夫对纳撒尼尔产生了深深的同情,他给纳撒尼尔买了新的小提琴,并且和他结下了友谊,帮助他走出精神疾病的困扰,而且让纳撒尼尔重新站到了演奏的舞台上。同时,斯蒂夫也在纳撒尼尔的身上找到了新专栏的创作灵感,这个夜晚露宿街头,白天四处拾荒的独奏者让斯蒂夫的心灵受到了深深的触动……
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