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上午10点30分,张国立之子张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在海淀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他穿一身红色卫衣、灰色运动裤被带到现场。坐在被告席上,表情略紧张,回答问题时语速略快,被法官特意提醒放慢语速。公诉人在起诉书中建议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被告人、辩护人对此表示同意。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被告人张默表示无异议,并自愿认罪。庭审结束后审判员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张默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