掰扯了八年,只是为争口气?
>都说分手要体面,可嘴上说起来容易,真正做到却是难上加难。
>周星驰和前女友于文凤,就是一对活生生的例子。
>两人1997年发展为情侣,直到2011年分手,共计交往13年之久。分手之初,两人亦是朋友。可从2012年开始,两人便反目成仇,于文凤甚至还将周星驰告上了法庭。
>如今多年过去,二人也又一次对簿公堂。
>本月18日,有媒体收到风声,爆料于文凤将向周星驰追约7000万港元的豪宅与及投资分成。
>本月19日,爆料得到证实,案件在香港法院继续开审,于文凤出庭作供。
>开庭当日,于文凤忆述了诸多往事——
>最初,在2002年签定协议前,她已不时对周星驰的投资提建议,甚至涉足他的电影业务,助他解决与伙伴间的版权纠纷。
>尔后,因不想公开关系,不想自己名字与周星驰的公司扯上关系为缘由,于文凤便以旗下公司名义与周星驰签约。
>对于双方所签订的协议中,将于文凤写成月薪仅2万港元的财务顾问。于文凤解释协议非由她撰写,现在看不但酬劳不对,对其职责的描述亦不真实。自己当时提过,但基于对周星驰的信任,也没多加注意便签署。
>另外于文凤强调,周星驰与自己在2002年初就已达成共识,约定好口头协议:自己提供投资建议,赚到利润就可分到10%。但同样是出于信任,自己并没有把这些条件写在书面协议上。
>开庭当日周星驰并未现身,而是由大律师代理出席。大律师也针对于文凤所说提出了质疑——
>大律师指周星驰本身已有投资顶级物业的丰富经验,根本是于文凤要向周星驰学习,而非由于文凤辅助周星驰。
>对此,于文凤并不同意。她指自己在认识周星驰时虽无持有物业,但从父兄处已学到不少物业建筑与投资知识,无需再向周星驰讨教。
>周星驰的大律师与于文凤花费不少时间,去斟酌与周星驰讨论分成协议所用的字眼有无差异。但于文凤坚持提及某些英文字眼,并爆出她与周星驰原来是用英语交谈。“我知道听起来很可笑,但我跟他一起吃饭时都是说英语的”。
>以上,是开庭当日的大致内容。
>简单地总结一下。
>于文凤表示自己在和周星驰交往期间,一直在帮其投资赚钱,虽没有白纸黑字签约,但两人有口头约定。周星驰理应按照约定的比例支付自己应得的佣金。
>而周星驰方则表示周星驰所赚到的钱是自己努力所得,并非倚靠于文凤。于文凤并不是自己的军师,只是自己的辅助。因而不需支付其费用。
>双方各执一词,战况一度焦灼。
>但仅开庭仅几天,目前并未有任何结果。
>于文凤和周星驰的故事,说来话长。
>如果要掰扯两人多年的恩恩怨怨,那还是要先从介绍两位主角的身世和成长经历开始说起。
>提起于文凤,首先会想到的必然是于镜波。
>于镜波名号响亮,是“香港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掌权者之一,身价足有数十亿港币之多。
>香港的青马大桥、广州的中心广场、深圳的地王大厦,甚至香港新机场等等项目,都是他所负责承建。
>老话常说虎父无犬子,白手起家的于镜波战绩辉煌。而他的孩子们也同样,各个都是人中龙凤。
>大女儿是某食品连锁集团大股东,大儿子是某上市公司执行董事,小儿子创建了自己的公司...
>而小女儿于文凤,也同样不甘落后。
>别看她只是个小姑娘,样子单纯。但于文凤极善理财,投资眼光十分毒辣,早年光是靠炒房产,就收获了22亿,赚得是盆满钵满。
>和出身显赫的于文凤不同,周星驰则出生在香港九龙一个普通人家庭。
>7岁时,父母离异。中学毕业后,做过两个月的办公室助理。18岁时,在机缘巧合下成为丽电视台的特约演员,进入演艺圈闯荡。
>演过电视剧,也担任过主持人,摸爬滚打数十载,他的才华也逐渐被大众认可。
>就如言情小说里的片段,周星驰和于文凤也充斥着玛丽苏的味道。
>最早,于文凤是周星驰的影迷。机缘巧合下,两人逐渐成为好友。尔后一来二去,他们又从好友升级为恋人。
>1998年12月,两人被媒体拍到,恋情也就正式浮出水面,
>周星驰在圈中数十载,前后绯闻一直不断。但自此之后,周星驰与女星的绯闻开始减少,反之与于文凤的新闻却是数之不尽。
>2006年,被爆送女友新车;
>2008年,被拍到相约吃饭;
>2009年,被拍到当街逗于文凤开心;
>同样是2009年,还被拍到带于文凤见长辈;
>一个是眼光独到出手果断的白富美,一个是出身普通但才华横溢的喜剧天才。虽出身不同,但传闻两人十分投契。
>都爱骑车,都爱研究物业投资,都喜欢保持低调不张扬,甚至连穿衣风格也十分合拍,不太追求名牌,只求称身自在。
>除了非常般配的情侣关系外,两人在地产买卖上也是一对赚钱的好拍档。
>传闻周星驰一向有创作头脑,每每都有不少新的念头,而于文凤则眼光稳准、手法娴熟,彼此合作相当默契。
>其中最为可观,也是两人纠纷至今的缘由,便是这栋售价吓死人的“天比高”豪宅。
>这栋豪宅坐落在香港岛太平山区歌赋山普乐道10号,占地面积近5000平方米。
>从1974年到1990年期间,这里住的都是曾经香港上海汇丰银行的高管,尔后的几任主人也都是非富即贵,例如田一夫、黄坤。
>几经波折后,这栋豪宅被周星驰以3.2亿的天价购入。购入后周星驰立即并对其进行了重建,改建成四所独立房子,之后还成功以3.8亿售出了其中一个示范单位。
>不止和周星驰搭档买地,在周星驰忙于拍戏无暇顾及公司时,于文凤也是义不容辞,辛勤为其代管公司。
>查阅早年新闻,几乎都是在称赞于文凤的能干。
>当时甚至有传闻,说于文凤过去替星爷理财13年,一度为周星驰豪赚10亿,帮周星驰的身家涨到50亿港币,甚至成功辅助周星驰成为上市公司比高集团最大股东。
>曾几何时,周星驰身边女伴不停转。但自从与于文凤拍拖后,他即时修心养性,与绯闻绝缘。
>两人交往多年,期间也有各种传闻涉及婚孕,但可惜都只是个“传”字。
>直到2010年,两人惊爆分手。
>传闻于文凤与周妈妈一直不和,最终觉悟嫁入周家机会渺茫,所以才提出分手,而周星驰竟然也爽快地答应了。
>关于与周妈妈不和,其实早在2008年就有传闻。当时爆料,周星驰一方面劝妈妈出声明澄清,一方面又要哄女友,夹在中间非常难做。
>分手后的双方,当然也没闲着。
>周星驰这边火速搭上了现年21岁的靓模罗凯珊,在一起还不够三个月,又跟看上去同样20出头的靓妹穿情侣装跑步健身。
>而于文凤恢复单身后,立刻活跃名媛界不说,也迅速和香港创兴银行第二代、现年54岁的廖尧城交往,当时更被是拍到十指紧扣。
>话说于文凤后来的这位新欢,花边也很多,2001年与妻子梁炜分手后,先后与李丽珍、刘嘉玲和严淑明等女星都传过绯闻...
>不过两人豪门背景相似,也擅长金融理财,这点倒是相当速配。
>各自有了新生活,周星驰和于文凤也没有老死不相往来。最初,于文凤还是照常在星爷中环的公司上班,且保持着生意拍档的良好关系,即使和员工开会,依旧谈笑自若。
>但这样的日子并没有维持多久,从2012年开始,二人便反目成仇。当时于文凤不但将周星驰告上法庭,甚至还要讨要高额佣金。
>于文凤表示自己担任周星驰财务顾问多年,与周星驰有口头协议,周星驰须向她支付获利项目除税后的利润10%当作佣金。
>而“天比高”豪宅当年估价为8亿港币,因此佣金应为8千万港币。
>但星爷只付了她1千万港币就没有下文,因此她打算追讨剩余7千万港币的佣金。
>当然对于这一说法,周星驰这边是否认的。
>那会针对这次纠纷,港媒还有一则爆料,说于文凤提告不单是为了钱,也有报复意味。
>因交往期间她尽全力替周星驰赚钱,但不仅被周妈妈嫌弃,且13年都无名无分.....
>当时这个案件纠缠多年,香港法院后以别墅尚未出售为由,驳回了于文凤的诉讼。
>但于文凤并没有就此作罢,到2007年她又再度提告。
>称双方在2002年有协议,周星驰曾答应将3栋别墅及5个车位衍生的利润拨一部分给她。周星驰出售的这3栋别墅获利约523万元港币,若以一成佣金计算,未扣除相关税项,于文凤追讨金额应该超过50万元(约人民币44万)。
>50万....
>于文凤本身出身豪门,在父兄熏陶下更是出手果断很有投资眼光。原本就不差钱,可却要揪着区区50万不放。
>争口气的说法,想想好像也并不是没有道理啊...?
>今年6月,有爆料指周星驰已将手上市值11亿港币(约10亿人民币)的“天比高”豪宅,抵押给美资背景的摩根大通银行。
>原因,是因为周星驰2017年在出售自家公司PDAL股份时,曾与新文化公司签下对赌协议,承诺2016年至2019年间公司的净利润不得低于一定标准,否则将做出补偿。
>前脚刚抵押豪宅,后脚又与前任官司不断。最近的周星驰,有点难啊。可能是积怨已久一起爆发,也可能仅仅只是时运不济...
>而至于于文凤,有人称赞她性格刚烈,在一起时为他尽心尽力,分开后公事公办,只为争口气。当然,也有人嘲讽她信口胡诌,错把情话当真话。
>这件事情谁对谁错,吃瓜群众弄不明白,但当事人肯定心知肚明。
>当下两人水花不容,甚至对簿公堂。但回顾以往,和时间、和自己和解的例子太多太多了,或许随着时光流逝,于文凤和周星驰也会如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