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葫芦娃判赔10万 律师:王祖蓝不是侵权主体
2020.07.15
来源:1905电影网
王祖蓝模仿葫芦娃 |
1905电影网讯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诉安徽广播电视台《来了就笑吧》综艺节目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2016年3月17日,安徽广播电视台与世熙传媒联合出品的《来了就笑吧》中播放了艺人王祖蓝cosplay“葫芦娃”片段,该段表演未取得葫芦娃的版权方上影厂的授权。
一审判决结果显示,安徽广播电视台和世熙传媒构成侵权,被判立即停止播放“葫芦兄弟”的相关内容,并赔偿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10万元经济损失及2000元合理支出。同时,法院也驳回了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的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文书部分内容 |
从判决文书可以看见,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的此次诉讼对象并不包括王祖蓝。“王祖蓝在侵权视频中算是一个被动接受节目制作方安排的普通表演者,一个载体,或者道具,不具有侵犯网络传播权的故意,所以不是侵权主体。”来自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的王亚辉律师如此表示。同时,他也表示“著作权的种类很多,如果仅是未用作商业的私下模仿,不会对权利造成损害,所以一般不构成侵权。”
王祖蓝工作室对此事回应称 “艺人王祖蓝先生2016年受邀参加了一档综艺节目,该节目录制全程王祖蓝身着黑白条纹针织衫,并未以‘葫芦娃’的形象进行cosplay表演。”而判决文书显示,此案“演员表演采用的服装造型虽然在发型、脸型上与涉案作品存在一定差异,但经比对演员使用的大型半身图案、服装配饰均与涉案作品相同,而涉案作品中人物形象的眉眼造型、服装配饰占据涉案作品的比重较大,是区别于其他作品而具有独创性的主要体现,可以认定涉案综艺节目与涉案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
文/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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