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聪名誉权案二审胜诉,被告媒体将赔偿6万元
2020.07.06
来源:凤凰网娱乐
王思聪
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7月5日,王思聪一则名誉权案一审及二审胜诉判决书公布,被告媒体将赔偿6万元人民币。该案件一审裁判日期是2019年12月16日、二审裁判日期是今年6月23日,二审维持一审判决。
一审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
据悉,王思聪就某媒体《王思聪疑讽鹿晗私生活复杂与关晓彤半年内必分手》的文章维权,称该内容捏造事实误导公众、侵犯了其名誉权、影响了鹿晗关晓彤社会关系。
涉案图片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媒体删除文章并道歉,赔偿原告王思聪精神损失3万、维权合理支出3万,共计6万(王思聪起诉时索赔精神损失费10万、维权支出12万多),二审维持原判。
审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