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粉丝”背后的真相,远远超乎你的想象
2019年12月9日,电影《被光抓走的人》首映礼上,王珞丹被“疯狂粉丝”求婚 |
1905电影网专稿 明星与粉丝最好的关系,莫过于一种互利互助的良性循环,让彼此一起成长。但偏偏,有些人就要打破这种循环——他们似乎已经不满足于单纯的追星,还想要上天“摘”星。
近期,《皓衣行》剧组在片场遭遇部分“疯狂粉丝”偷拍引发热议。紧接着,王一博、李现等明星和王俊凯工作室便相继在社交平台上发声,谴责个别“疯狂粉丝”存在“跟踪拍摄”、“半夜敲门”、“偷拍裙底”等行为,干扰个人生活和隐私。
王一博微博截图 |
李现微博截图 |
王俊凯工作室微博截图 |
一时间,头戴“流量光环”的明星竟成了“疯狂粉丝”追星现象下的“受害者”,苦不堪言。那么,究竟粉丝疯狂的追星行为是否合法?对此,《中国电影报道》记者咨询了相关专家和法律人士。
“疯狂粉丝”的背后
对于这种“疯狂”的粉丝行为,中国电影评论学会理事胡建礼认为,粉丝在公众场合偷拍明星肯定是难以避免的,全世界各国、各地,在偶像和粉丝之间都存在着一个现象:在公共场合见到明星都忍不住要拍一下,想和明星合个影。再加上现在抖音、快手这些平台又很多,他们拍完之后晒一小段视频,这种情况太普遍了。有好多专门的摄影师,甚至粉丝在机场,就等着拍明星。
2020年5月31日,THE NINE女团首次现身北京机场,粉丝接机现场 |
尽管看起来只是粉丝自发的行为,但北京格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杨红伟给大家提了个醒:法律实践对于明星的隐私权会进行一定的限制和克减,毕竟公众具有一定的知情权、监督权、批评权,明星对此需要保持一定的容纳度。说到底,明星与粉丝间属于一种互惠互利的关系,明星选择使用法律手段,还是选择继续隐忍,是一个艰难的选择。
对于一些“私生饭”侵犯明星隐私权、人格权、住宅权及其他权益的极端的疯狂的偷拍、偷窥、跟踪行为,应当进行法律的制裁。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就规定了对于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可以处以罚款及拘留的治安行政处罚,如果造成了更为严重的后果,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民事及刑事追责的更为严肃的法律措施。
诚然,合理范围内的追星无可厚非,但过度地干扰明星生活、侵犯隐私则不可取。既然“偷拍、偷窥、跟踪”明星已经触碰法律红线,为何这些群体还是铤而走险呢?
《中国电影报道》记者在调查时发现了令人震惊的真相——明星个人生活图片或视频已经成为一种“商品”。有卖家在网上明码标价,围绕这一“商品”的“灰色产业链”也已悄然形成。
在新浪微博搜索“卖图dp”,会发现不少网友发布人气明星生活和工作的图片售卖信息,于是记者添加了一位卖家的微信后,便被对方邀请进入一个“代拍”群中,群中不少卖家正在发布人气明星的照片贩卖信息。
群中有人出售易烊千玺30张照片,售价260元人民币 |
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群里还在公然贩卖近期明星出入北京、上海、广州等机场的行程信息。随后,记者添加了一位出售明星航班信息的卖家,收到一张显示“5月31日广州至北京机场”明星出入的截图,并被告知详细的航班信息按照5元每天的价格打包出售。
就这样,提供明星出入机场信息的“上游”卖家,代为粉丝拍照牟利的“中游”拍摄者,购买明星信息及照片视频的“下游”客户便集聚在群里各取所需,形成一个“灰色产业链”。
对此,北京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妍表示,明星的航班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售卖行为已涉嫌违法。刚刚公布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里面,把自然人的行踪信息纳入到了个人信息的保护范围之内。那么如果艺人团队的工作人员,或者是飞机票的预订平台、酒店的工作人员、黄牛,在非法获取这些信息之后,把这些信息泄露出去了,就侵犯了这个艺人的个人信息,要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如果说情节比较严重,比如他泄露的这个信息量比较大,或者是产生了严重的后果,可能还会涉及到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刑法》在第两百五十三条里面同样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最高可能会判到七年的有期徒刑,而且还有加重情节。
没有需求就没有市场,“上游”卖家的铤而走险反向能够看出“下游”客户的“需求旺盛”;“下游”部分粉丝也会变成“商家”,在“付费”购买明星图片后再次上传自媒体号吸引更多粉丝,以求“流量变现”。在互联网讲求“流量经济”的趋势下,当红明星无疑成为了吸引网友眼球的一张“招牌”。
对此,中国电影评论学会理事胡建礼认为,粉丝应该理性追星,不要太盲目和狂热。这些看似“疯狂”的行为肯定是为了满足自己追星的需求,或者说拍完之后自己发在网上炫耀,增加关注带来流量。他建议,粉丝还是应该以自己的工作和学业为主。
“路透照”也疯狂
事情说到这里,还没有结束。《中国电影报道》记者随后发现,不少知名网络媒体也常常将明星个人生活照或剧组“路透照”作为新闻,推送给网友。
腾讯视频自媒体号发布的陈翔被偷拍视频截图 |
中国电影评论学会理事胡建礼对此解释道,如果不是大型网站曝光的话,自媒体很少有渠道(发布)。现在往往是新浪、腾讯经常在首页发布这样的“路透照”,因为网友上传在微博上之后,这些大的网站他会觉得是个有看点,就会选取在网上作为新闻来发。
对于影视行业来说,“路透照”经常出现在网上,这就难免让我们对“信息源头”——剧组的保密工作产生疑问:为何相关“代拍者”能够第一时间就掌握到剧组及明星的拍摄信息?剧组对于“路透照”的外流又抱有什么心态?
为此,我们咨询了剧组的一线制片人员。制片谢泽解释道,“进组的所有工作人员签合约的时候,都会附一份保密协议,每个人进组必须要签这份保密协议。就是只要跟这部戏有关系的都不能对外透露。除非是在制片方授权的情况下,宣传部门可以做一些宣传。
从剧组建组起,大计划基本就已经出来了,而通告单是从大计划出来的,很容易就流出去了。因为整个剧组几百人,工作人员也多,然后通告单上面的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然后拍摄哪场戏,有哪些明星都一目了然。工作人员拍张照片发出去,粉丝们就应该知道了。”
看来,虽然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但由于剧组本身是一个临时组建的“工作团队”,人员杂、流动大,素质参差不齐的特点十分明显。为了节省成本、提高拍摄效率,剧组都会提前制定拍摄计划,但这也为信息的外流提供了时间和机会。
随着第一道“保密防线”被击破,在实际拍摄现场,剧组的保密工作同样面临不小的管理困难。制片谢泽继续解释道,“现场主要是制片部门的场工、场务要清场——这也是他们的工作之一。他们会拉警戒线,让粉丝、观众和看热闹的人保持一定的距离,但是也仅限十米、二十米以外,扩大了之后其实也没法管理。人家大老远的拿出手机拍照,你根本控制不了。”
抖音视频里《皓衣行》路透照 |
对此,北京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妍称,“如果他拍摄到的照片或视频内容中,含有剧组未经公开的人物形象设计、场景设计或者是剧情的话,还有可能会侵犯到剧组的商业秘密。”
这个道理从法律角度讲的确很明晰,但背后却隐藏着复杂的商业套路——虽然“路透照”侵犯了剧组的商业秘密,但是对于剧组而言,这类现象却是一把“双刃剑”。
“双刃剑”,顾名思义有利有弊,其中利的方面就是给这个项目剧组做了宣传,之后上映的时候知名度会高一些。弊的话则是这边还没播,网络上就会有这个剧的信息和演员的造型,就会透露出去。
但目前这种现象无法得到控制,对剧集也没有太大的影响——绝大多数的戏是跳着拍的,剧情只有到最后剪辑的时候才会透露,所以拍出去的照片、视频实际上影响不到整部剧的剧情,而制片方要是通过法律途径来控制,则会得不偿失。
看来,明星在平衡“个人生活隐私”和“粉丝利益”之间关系的难度不小,热门影视剧组对于流出“剧透照”这个问题也是左右为难。但归根结底,都是围绕着“流量明星”在做文章。
近年来,随着“流量明星”主演的“流量作品”一次次口碑遇冷甚至成为“票房毒药”,宣告了“流量”为王的时代正走向终结。随着粉丝、人气与口碑、实力的比重走向失衡,“流量明星”纷纷开始转型,试图通过一部部作品磨练自己的演技,而这些作品带来的“疯狂粉丝”的种种行为却一方面占据各大媒体资源,一方面又严重干扰社会秩序。这无疑加重了这种失衡,从而引发社会对“流量明星”更大的负面反应,进而反伤到粉丝自己。
正如人民日报评论所言,“任何利益都不应凌驾于公众利益之上,以规则校正流量方向,以秩序领航粉丝经济,流量经济回归理性才能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