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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入感运用为网络文艺增添蓬勃生机

许苗苗 2020.06.03 来源:人民日报

善于代入作品也就意味着一个人有较强的情感感受力,甚至较高的换位思考能力,因此代入感在现实生活中有其积极意义

什么叫“代入感”?为什么读网文特别容易代入?类型化网络小说明明角色高度相似,为什么读者还欲罢不能?其中的奥妙,在于移情与共通感等审美心理的基础、网络媒体诉诸多样感官的表达手段以及大数据精准定位文艺作品目标人群的传播技术。

代入感是作品引发受众认同的机制,故事人物的某些方面召唤读者将自己替换为主人公,从而感同身受,与角色同呼吸共命运。代入感这种强烈的吸引力,使之成为长篇网络小说不可或缺的属性。由于网络小说整体数量众多、连载更新时间漫长,读者很可能读到一半就放弃。因此,作品绑定读者,将单纯的浏览转变为强烈情感认同的能力便十分重要。只有让读者将阅读上升到与情感满足相关的地步,作品才能始终保持吸引力,并激发点赞、订阅等行为。

代入感并非网文独有,它可以泛指文艺作品以独特形象激发受众心灵共振的能力。当我们因黛玉焚稿而落泪,因范进中举而心酸时,都不知不觉受代入感支配。同样,能营造代入感的也不只有文字,爱看动画片的小朋友自称小猪佩奇,青春少年通过电影《战狼》体验热血激情,也都源于代入感的力量。最强调代入的莫过于电脑游戏,玩家通过技能、颜值等选择,通过虚拟形象开启一段全新生命旅程。可见,不同文艺形式在不同的感知领域里,均能产生相似的代入感,但互联网却加强了这种感受。网络媒体以高仿真的声、像构造虚拟在场,使身体出席之外的另一种“真实”体验更容易获得人们的理解和接纳。

互联网在代入感营造方面具备其他媒体无法匹敌的优势,但代入感并非网络产物,它的作用机制类似移情。19世纪德国美学家利普斯指出,艺术欣赏时审美对象获得主体情绪灌注,充当其人格化的自我观照,因而,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共生。这一过程与代入感何其相似,我们读书都经历过酣畅淋漓、欣然忘我、久久不能自拔的“与对象共生”过程!除移情外,同情心、共通感、共情或共鸣等,也在不同层次强调置身其中、知味会心的代入过程。

一般说来,要通过抽象文字塑造具体生动的形象,并在不同层次读者间唤起共鸣,并不十分容易。但为什么正是那些被视为缺乏技巧的网络写手,能够制造出强烈的代入感呢?这是因为网文作者最熟悉原生态网络生活,与浸淫于在线娱乐的网络读者之间,存在大量共通兴趣点。两个群体共同构筑着网络文化生态。同时,再火的网络小说也并非面向全体网民,而是有针对、有目标地选择推送。数字技术利用用户画像对阅读和写作进行匹配,以保证二者最大可能的契合。网络小说虽归类为文学,但追网文却并非面对单一文本的阅读,而是即时互动的集体行动。所以读网文时代入的不仅仅是角色,还是一种集体心理范式。代入者以个人独特经历和联想来丰富类型作品,最终在代入角色的过程中达到参与时代共同记忆构建的效果。

代入感并不是专业术语,它最初只是年轻人对一种审美体验的自发概括。随着文化群体的代际更迭,青年群体的惯用语经由网络传播,影响面日益广泛,不仅显示出活泼新鲜的文化个性,还展现出积极的社会意义。当代入感脱离文艺欣赏,进入人际交往的社会领域时,善于代入作品也就意味着一个人有较强的情感感受力,甚至较高的换位思考能力。因此,代入感在现实生活中有其积极意义。

网络文学容纳着大量新手作者的日常创作,网络上的文学批评也来自诸多非专业论者的日常点评,他们自然会以最熟悉的通俗语言对规范化术语进行补充和拓展,使文艺理论更接地气、更反映文艺发展的现状。可以说,“代入感”的运用反映了当前网络文艺的蓬勃生机。(作者:许苗苗)

《人民日报》(2020年06月03日 20版)

文/许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