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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霸唱被判侵权《鬼吹灯》?如何警惕版权陷阱

中国电影报道 2020.05.04 来源:1905电影网

《鬼吹灯》作者天下霸唱

爆火网剧《龙岭迷窟》收官,网络电影《鬼吹灯之龙岭迷窟》取得超过2000万的分账票房,《鬼吹灯》系列再次证明了其顶级IP的价值。

然而最近,《鬼吹灯》小说作者天下霸唱和玄霆公司(即起点中文网)的两桩版权官司的判决结果,也令很多观众感到非常惊讶——天下霸唱(原名张牧野)作为原著创作者,却被判侵权“鬼吹灯”标识,还要赔偿110万元。

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发生的?

起点中文网10万买断鬼吹灯

作为《鬼吹灯》故事与世界观架构的创造者,天下霸唱却并不是这一系列的版权拥有者。

2005年,天下霸唱开始创作《鬼吹灯》系列,最初发表于天涯论坛,之后的所有章节则在玄霆公司管理的起点中文网上发表。截至2008年,天下霸唱在起点中文网上更新了236章《鬼吹灯》。

2007年,起点中文网与天下霸唱签订了一纸合同,天下霸唱将《鬼吹灯》故事的所有版权出售给起点中文网。天下霸唱如果要继续写《鬼吹灯》世界的故事,必须与起点中文网商榷,并交由起点中文网独家发表,而起点中文网则可以将作者《鬼吹灯》系列的版权、影视改编权以及相关署名授权给第三方。

图片来源:好剧邦

当时《鬼吹灯》的名气远不如今天,起点中文网仅仅需要付出10万元版权买断费以及40%的影视改编收入分成。

10万块买断《鬼吹灯》,这在今天听起来当然令人匪夷所思。网上有一种流传甚广的说法:“当年天下霸唱被起点的工作人员请客,一顿暴灌,稀里糊涂以10万元的价格,将《鬼吹灯》系列一共8本,打包贱卖给后者”。

实际上,天下霸唱当时很有可能低估了自己作品的商业价值,也没意识到资本运作和后续商业开发的可能。

在这之后,随着《鬼吹灯》系列的畅销,市场上开始出现了大量的同人作品。天下霸唱本人所创造的《鬼吹灯》只有8本书,其余是同人作者进行的二次创作。很多不明内情的读者可能还会困惑,以为天下霸唱的创作质量愈发下降。

鬼吹灯同人文

4月22日,江苏高院发布“2019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诉张牧野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

原来天下霸唱后来创作的小说《牧野诡事》,并不属于原来的故事系列,但也标注上了“鬼吹灯”的标签。这也让天下霸唱成为违反当初协议合同的一方。由于《牧野诡事》被爱奇艺改编成电影,玄霆公司便将爱奇艺和天下霸唱一道告上了法庭。

法院认定,张牧野(笔名“天下霸唱”)在签订合同时理应知晓协议作品著作权相关财产权利转让的法律后果,因而其不能在玄霆公司商业运营成功后又违反当初约定,主张“鬼吹灯”标识的相关权益归己所有。

天下霸唱可以用“胡八一”

4月21日,上海浦东法院发布2019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佳案例,“天下霸唱《摸金校尉》被诉侵犯《鬼吹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入选并位列十个案例之首。

《摸金校尉》也是天下霸唱创作的新系列,书名中并没有使用“鬼吹灯”一词,但书中的主要人物胡八一、王胖子、大金牙依然来自于“鬼吹灯”系列。

起点中文网认为,既然已经签订合同,作者就无权自行创作“鬼吹灯”的续集或外传,除非得到起点中文网的授权。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认为,天下霸唱在《摸金校尉》一书中使用的三个主人公并不构成侵权行为,“被控侵权图书有自己独立的情节和表达内容,因此不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侵犯”。而天下霸唱作为原著的作者,也有权使用自己原著的要素,创作出新的作品。

然而,《摸金校尉》在图书宣传时,却出现了“寻龙诀”的字眼。而《寻龙诀》是根据《鬼吹灯》系列改编的电影。在这件事情上,《摸金校尉》涉及造成误解的虚假宣传,由此判定天下霸唱侵权,被判赔偿玄霆公司90万。

网络作者增强版权保护意识

在网络文学风光无限的背后,有不少网文作者却一直在指责文学网站制定的著作权授权、转让合同中存在一些十分苛刻的格式条款,属于“霸王条款”。一些刚出道的网文作者在不清楚规则的情况下盲目签约,事后后悔不已。

微博博主@电影票房透露:“哪怕你是原著作者,一样啥权利都没有,原著作者要去改编做个影视剧漫,还得掏钱给平台才行,我自己就遇到过好多这样的事儿。”

徐州久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CEO诈布池在知乎上写道:“现在各大平台基本已经不签作品,而是直接签人了,而且有些都不是五年十年地签,而是直接终身买断。”

实际上即使是文学名家,在签约版权合同时也会不小心犯错。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曾在采访中提到,早些年他曾与国外出版社接洽。当时情况下,作品能够被翻译成外文出版,作者就会感觉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很少关注版税问题。正因此,莫言就签了一些没有期限的合同,现在后悔莫及。

与天下霸唱相比,《盗墓笔记》作者南派三叔就将《盗墓笔记》的IP掌握在自己手中,更有版权运营的意识。早在爱奇艺网剧《老九门》开播发布会上,南派三叔就曾透露,由于过早地廉价卖掉自己著作的版权,很多作家其实都没赶上IP红利。“很多人会认为作家版权在作家手里,其实是错的。因为当年作家只管埋头写小说,他们早就以几万元或几千元,把版权卖给出版社和网站。”

为了避免重蹈《鬼吹灯》IP的覆辙,原创作者们要加强版权保护意识,在进行版权授权时应当明确权利种类、地域范围和期限,授权价格的确定也需考虑多方面因素,避免“贱卖”带来的后悔。

当然对于大部分新人作者、不知名作者来说,想要让作品获得曝光、能够登上排行榜,仍然需要选择接受平台相对苛刻的协议。毕竟只有在保证利益最大化的情况下,平台才愿意尽力去推广、运营一个IP。

另一方面,现在网文平台的作者分成制度趋于完善,网文作者获得知名度之后能够拿到不菲的收入。例如,曾多次以年千万元年版税蝉联“中国网络作家富豪榜”榜首的唐家三少同样出自起点中文网。

不过,即便阅文旗下拥有海量作者,但像唐家三少这样的大神也仅是极少数。据统计,阅文各平台上年收入超过10万元的作家仅1000余人。“白金作家”及“大神作家”的人数为400多人。

对于新人作者来说,如何写出真正具有商业价值的内容,首先就是个挑战。

正如中国传媒大学教师、编剧武瑶所说:“《鬼吹灯》官司是中国网络文学发展的缩影,网络文学经过三十年的发展从草根走上了庙堂,从野蛮生长走向了行业规范化、精品化道路。”

作者、编辑:茶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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