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未央》被判抄袭成立 将赔偿原告十余万元
2019.05.08
来源: 凤凰网娱乐
锦绣未央
今日,据中闻律所王国华律师透露,为期2年的《锦绣未央》侵权首案于今日在朝阳人民法院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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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周静侵权成立,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之内赔偿原告沈文文经济损失12万及维权开支1.65万,共计13.65万元。并立即停止对《锦绣未央》的复制、发行及网络传播。
小说《锦绣未央》又名《庶女有毒》,由周静所写,并自2012年6月起陆续对外发表,该作品在发表后曾一度成为当时的热文,吸引不少读者的目光,但被质疑涉嫌抄袭的声音也从未停止。2016年,由《锦绣未央》改编的同名电视剧正式播出,使得抄袭的质疑愈演愈烈,有数据显示,该书涉嫌抄袭200余本小说,在所有294章的内容中只有9章未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