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璐名誉维权系列案件陆续胜诉 共获33万赔偿金
2018.09.28
来源:凤凰网娱乐
李小璐
9月28日,李小璐发声明:“截至2018年9月28日,演员李小璐女士5例名誉维权系列案件陆续胜诉,被告胡*、王*、涂**、邹**、马**等人因发布针对李小璐女士侮辱、诽谤言论被判侵犯李小璐女士名誉权,须向李小璐女士赔礼道歉并赔偿李小璐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36000元,李小璐女士其余名誉维权案件仍在依法审理中。”
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文
2018年1月,李小璐工作室转发北京星权律师事务微博,表示针对演员李小璐名誉维权系列案件相继立案,会请求法院依法判令相关侮辱、诽谤言论发布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律师事务所正在持续取证、备诉中。
2018年7月至9月,由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演员李小璐名誉权系列案件陆续获得胜诉判决。截至2018年9月28日,演员李小璐女士5例名誉维权系列案件陆续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