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d In Hand
(2004)
影片原创权
电影《我们手拉手》是依据苏曼华创作的剧本《送你一根魔杖》进行摄制的,其中的故事情节均源于当年深圳市实验小学与井冈山下七学校开展的“手拉手”活动的真实素材。当年,编剧苏曼华在深圳市实验小学采访时发现了这一感人活动,随后8次到井冈山体验生活,了解城乡孩子们互助互学的情况。历经艰辛创作完成的剧本,被某杂志发表的《大雪小雪》的创作者传言为剽窃,并以电影《我们手拉手》中存在多处情节相似为由将深圳电影制片厂、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宿州电视台等电影制作方告上了法庭。
该电影的编剧苏曼华称,当年听到这一说法时感觉“简直是天外飞来”。曾一同到井冈山拍摄过当年孩子们手拉手互助互学的感人镜头的深圳市电影制片厂厂长助理赵建国更是义愤地称对方完全是捏造和污谄。苏曼华表示这一事件给她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和名誉损失,她已做好准备,将以侵犯名誉权起诉原告。
深圳市文联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澄清这一事实,事关深圳文艺界和深圳影视文化精品制作界的声誉。《我们手拉手》原创权的落定,既维护了文艺创作的知识产权,更给所有的文艺工作者提了醒,要学会用法律来维护合法的创作权。[1][1]
编剧苏曼创作来源
2001年,儿童剧作家苏曼华在采访了深圳实验学校与井冈山下七中学两地学生“手拉手”社会实践活动后,迸发了许多创作灵感,动笔前多次去井冈山采风。回忆当时的情景,苏曼华记忆犹新:车在S形山路上行驶,“左边是悬崖,右边是深涧,既要下陡坡,同时又急转弯的路段比比皆是。车子行至半路又下起瓢泼大雨,当我一个人下车后,迎着雨水跌跌撞撞地上行,终于满身泥水地‘撞’到了目的地,而下七中学校长连国富一见到我,立刻就‘汇报工作’,根本没想到让我先处理一下满身泥水。我只得把手擦干就做记录,任头上、身上的水‘顺’下去,在脚下积成两汪。”当时的苏曼华已年届六十。其后的两年多,为了让剧本经得起推敲,故事内容更加真实,苏曼华又五次前往下七乡进行采访。扎实的创作体验,为一部好作品的诞生提供了前提条件。
影片拍摄
制片人赵建国本来影片打算在2002年开机,但是一直因为资金不落实,一拖再拖。赵建国病重,被身边的朋友送到了医院,他现在还清晰记得医生的话——你呀,来晚半小时就救不了了。好在,赵建国挺过了那一“劫”,身体稍作休养后,他又全力投入了影片的筹备工作。终于,《我们手拉手》在2003年年底顺利开拍。然而,影片错过了原本拟定的拍摄计划,一切要素都发生了变化:井冈山季节转冷,孩子们必须在2-3摄氏度的情况下拍摄夏天的戏。[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