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Man Behind the Courtyard House
(2011)
任达华角色自述 《天水围的夜与雾》里的那个人脾气暴躁,属于主动型杀人犯。这次的角色则不一样,他是在心理上受到了影响才有杀人的念头。他原本是怀有希望的,但他的希望被人粉碎了,令他心理上不能平衡,才最终走向不归路。他要去杀黄圣依饰演的角色,但其实他与她并没有任何瓜葛,只是与她的父亲之间有纠纷。他为什么要去杀她?我觉得,一般人都会明白冤冤相报何时了的道理,但有的人EQ不够,他就会想不明白。最后就会陷入无法自拔的境地。 他既善良又暴力,性格分裂而复杂。我刚开始接到这个角色时的确很愁,不知道应该怎么去演。后来我看到了我拍的一些照片,我很爱摄影,特别喜欢拍猫,尤其是黑猫,我觉得它们的眼神非常神秘而复杂。我演这个角色时带了一本照片册到剧组,里面是我在世界各地拍摄的猫的眼神。我努力研究它们的眼神,并把这种眼神用在了这个角色中,希望大家看戏的时候能够注意到这一点。如果你们留意这部电影的海报就可以看到,那上面我的眼神就很特别。戏里这个角色的眼神就像猫一样,复杂、神秘而多变。 我觉得演员应该首先将要演绎的东西变成一种生活化的状态,然后才能顺应这种状态做出即时表演。我在片场拿着那个锤子,拿着拿着就想锤东西,拍戏间隙我把片场所有的木条都砸碎了。有人可能说:“这个人疯了吧。”其实我是故意的,我在故意给自己营造这样一个状态。说实话,拍完这部戏之后我回到家把家里的锤子和钉子都扔了。我不要在家里看到这些戏里的“杀人武器”。我觉得望着它们感觉很恐惧。 这个人物是个农民,他不应该有着保养得很好的皮肤,所以我在片场每天只喝两杯水,尽量让我的皮肤看上去很干燥。其实这种皮肤状态也可以通过化妆来完成,但我不喜欢,我觉得化妆的怎么都很假。拍戏的时候肯定会有近景,有脸部特写,大家就会看到破绽。我尽量让他显得真实。 我真的很努力在改变。大家在港片中常常可以看到我右手拿枪的姿势,觉得那样很帅。但在这部片子里我都尽量使用左手,用左手吃饭,用左手拿东西。我希望尽量去掉我身上港产片里警察的痕迹。 演员是不可能为角色筹划好一切再开始拍的。我在拍戏的时候,基本都不会知道自己下一步要干什么,我觉得这才是演员正常的状态。如果你为这个角色设计好了一切才开始拍,那么你一定不是一个好演员。我觉得所谓的演戏其实是给你一个假定的生活状态让你去发挥。要让人家感觉到真实,就要让自己在假定状态下做出真实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