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

Divorce

(1992)

创作背景

将老舍的小说《离婚》搬上银幕,最初是舒乙向导演王好为提议的,因为《离婚》是老舍最喜欢的作品却从未被影视化。在重新阅读这篇小说后,王好为发现,虽然小说表面上没有明显的社会批判意义,但深刻之处在于它对灰色人生的否定,对落后的国民性的批判,即使是在20世纪的90年代仍有现实意义。于是,王好为和李晨声自告奋勇向北影厂提出改编这部作品。[1][1]

经费与实景拍摄

《离婚》的拍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由于该片的经费只有107万人民币,这对于拍摄一部以20世纪30年代老北京为背景的电影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当时的搭景技术也达不到要求,因此剧组决定全部采用实景拍摄。这一决定不仅考验了剧组的创作能力,也展现了他们对电影艺术的执着追求。

在实景拍摄的过程中,剧组遇到了许多困难。首先,要找到符合20世纪30年代老北京风貌的实景并不容易。为此,剧组在北京的胡同、四合院等地进行了大量的勘景工作,最终找到了几处合适的拍摄地点。然而,这些地点的使用权并不容易获得,剧组需要与相关单位进行多次沟通协商,才能顺利拍摄。

京味文化的还原

为了使电影《离婚》更加具有京味文化特点,导演王好为对服装、道具、光线处理等方面都进行了严格的要求。他特别找了北京老艺人专门录制了各种各样各个季节的叫卖声,以增加地域文化特点。在服装方面,剧组根据老照片和文献资料,精心设计了符合20世纪30年代老北京风格的服装。这些服装不仅要求样式准确,还要注重细节处理。比如,女主角的旗袍上绣着精美的图案,男主角的长衫则采用了传统的中式剪裁。这些服装的呈现,让观众仿佛穿越到了那个时代的老北京。[2][2]

在道具方面,剧组也下足了功夫。他们找到了许多老物件来作为电影中的道具,如老式电话、留声机、茶具等。这些道具不仅增加了电影的真实感,还让观众感受到了那个时代的生活气息。

在光线处理方面,导演王好为特别注重光线的运用。他通过调整灯光的位置和角度,营造出了一种独特的氛围。在电影中,观众可以看到老北京胡同里的阳光、四合院里的阴影以及夜晚的灯光等不同的光影效果。这些光影效果的呈现,使得电影更加具有层次感和立体感。

演员的选择与塑造

在演员的选择上,导演王好为也下了很大的功夫。他根据角色的性格特点和气质要求,精心挑选了赵有亮、丁嘉丽等实力派演员来出演主要角色。这些演员在剧中的表现非常出色,他们将角色的内心世界和情感变化都演绎得淋漓尽致。

此外,导演还对演员进行了严格的培训和指导。他要求演员们不仅要深入理解角色的性格特点和情感变化,还要注重细节处理。比如,在电影中有一个场景是女主角在雨中哭泣的戏份,导演要求演员在哭泣时要注重眼泪的流动和声音的颤抖等细节处理。这些细节处理让观众的观感更加真实、感人。

参考资料

  • [1] 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中国电影资料馆编.中国影片大典[J].故事片·戏曲片 1977-1994北京:中国电影出版社,:,1996.02,[M].(J911):1076-1077.
  • [2] 电影艺术.宝光.王好为李晨声访谈录[J].《电影艺术》,1993:,[J]((5)):4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