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中的舞者6.1

Dancer in the Dark

(2000)

在这部片中,音乐的部分几乎是由主人公的歌声来完成的,没有豪华的场面,没有漂亮的面孔,没有经典抒情的旋律,没有美轮美奂的舞蹈,只是一个人在尽情地歌唱,完成生命的绝唱。而像这样单纯将歌声作为重要塑造人物和推动情节发展的手段以及与歌声相配的特别的画面处理成为传统音乐片的一个突破。这是一部引起爱憎两极反应的准歌舞片,获戛纳金棕榈奖,由冰岛歌手比约克编曲兼主演。本片的处理别具一格,完全不同于传统歌舞片,有些段落让人难以忍受,但也有出乎意料的感人场面。·编剧兼导演拉斯·冯·第尔第一次完成的剧本名字是“Taps(节拍)”,在每一段场景中都以踢踏舞为母题。舞蹈指导文森特·帕特森劝说他放弃这个念头,因为要在短时间内教会比约克和其他演员,这种“技术性”的踢踏舞,不要说很困难,简直就是根本不可能的任务。冯·第尔重新写过剧本,这样片中的音乐在风格上更加接近与“传统的”好莱坞音乐片,但还是在奥德里彻·诺维这个角色上,保留了一些踢踏舞的主题。 ·凯茜的角色,塞尔玛最要好的朋友,原来剧本中写的是一个非洲裔美国妇女。凯瑟琳·德纳芙曾经早在数年以前就写过信给拉斯·冯·第尔,表示想与他合作一部电影,现在对这个角色十分感兴趣。冯·第尔于是稍微把剧本改动一些,这个角色成了法国移民妇女,这样就更加适合德纳芙。 ·比约克曾经在采访时说,在影片中为了扮演这个角色,她必须努力地调动最强烈的情绪,她再也不会演别的电影了。 ·电影设置的背景是在华盛顿州,实际上是在瑞典拍摄的。有一些小角色是由瑞典演员扮演的,为他们配音的是带有美国口音的人。 ·在电影刚开始不久,工人们从工厂走出来的时候,我们可以短暂地看到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每个人抱着一个孩子,在车站等候着公交车。这个女人就是编剧兼导演拉斯·冯·第尔的妻子本特·芙姬·第尔,两个孩子正是他们的双胞胎儿子。冯·第尔本来是想剪掉他们的客串演出,但在妻子的抗议之下,又重新加了进去。 ·拉斯·冯·第尔本来是想自己演在电影院因为塞尔玛和凯茜而生气并惩罚了她们的男人。然而,由于和比约克经常在片场争吵不断,他担心自己会在表演的时候很糟糕而且失控,于是就把这个角色让给了迈克尔·弗莱萨斯。 ·法官的名字A.D.曼特尔,是根据安东尼·杜德·曼特尔而来。他是三部道格玛95电影的摄影师,即《家变》Festen(1998),《敏郎悲歌》Mifunes sidste sang(1999)和《奇异小子》Julien Donkey-Boy(1999)。导演拉斯·冯·第尔曾经是道格玛95运动的发起人之一。 ·在电影《赌城情仇》Fear and Loathing in Las Vegas(1998)的开始不久,可以听到歌曲“我最喜欢的东西(My Favourite Things)”,同样出现在本片当中。就在歌曲唱到第27秒的时候,可以看见一个拿着越南人拿着一个标签,上面写着“塞尔玛”的名字。 ·有一个场景,塞尔玛(比约克)靠在一堆白桦树的木材上。在冰岛、挪威和瑞典,“比约克”的意思是白桦树。拉斯·冯·第尔说要是把这些放在电影中,他会觉得很有趣。 ·这是拉斯·冯·第尔“良心三部曲”的第三部,无论女主角的行为如何都始终是天真无邪的。另外两部是破浪Breaking the Waves(1996)和白痴Idioterne(1998)。 ·在拍摄过程中,戴上深度近视眼镜之后,比约克同时还要戴着度数相反的隐形眼镜,这样才能压制住视力上给她带来的不适。 ·拍摄过程中,和拉斯·冯·第尔闹翻之后,比约克离开片场三天,走之前还在她的裙子上咬了一块下来。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